2021-03-04 08:47:22来源:中国循环杂志阅读:25次
近日,“图片误用”一词引起网络热议,2019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里对学术不端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剽窃,伪造数据,篡改数据,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伪造评审意见等方面。
1 观点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的观点,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观点剽窃。
2 数据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数据剽窃。数据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3 图片和音视频剽窃。图片和音视频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1)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音视频等资料。
2)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进行些微修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3)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添加一些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4)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和音视频删减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5)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增强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6)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片弱化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
4 研究(实验)方法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研究(实验)方法剽窃。研究(实验)方法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5 文字表述剽窃
不加引注地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完整语义的文字表述,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文字表述剽窃。文字表述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
6 整体剽窃
论文的主体或论文某一部分的主体过度引用或大量引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内容,应界定为整体剽窃。
7 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未发表的观点,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数据、图片等,或获得许可但不加以说明,应界定为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
8 伪造
伪造的表现形式包括:
a) 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片等。
b) 伪造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而再次取得的样品等。
c) 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研究方法、结论等。
d) 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注释、参考文献。
e) 编造论文中相关研究的资助来源。
f) 编造审稿人信息、审稿意见。
9 篡改
1) 使用经过擅自修改、挑选、删减、增加的原始调查记录、实验数据等,使原始调查记录、实验数据等的本意发生改变。
2) 拼接不同图片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片。
3) 从图片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使对图片的解释发生改变。
4) 增强、模糊、移动图片的特定部分,使对图片的解释发生改变。
5) 改变所引用文献的本意,使其对己有利。
10 不当署名
1) 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2) 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在论文中署名。
3)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
4) 作者排序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
5) 提供虚假的作者职称、单位、学历、研究经历等信息。
11 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的表现形式包括:
1) 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2) 在首次投稿的约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3) 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4) 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5) 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期内,对论文进行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
6)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再次投稿。
12 重复发表
1) 不加引注或说明,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
2)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
3) 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出处。
4)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在多篇论文中重复使用一次调查、一个实验的数据等。
5) 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等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6) 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等,发表数据、方法、结论等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13 违背研究伦理
论文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伦理审批,或者超出伦理审批许可范围,或者违背研究伦理规范,应界定为违背研究伦理。
14 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1) 在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
2) 将转引自其他文献的引文标注为直引,包括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引自原著。
3) 未以恰当的方式,对他人提供的研究经费、实验设备、材料、数据、思路、未公开的资料等,给予说明和承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 不按约定向他人或社会泄露论文关键信息,侵犯投稿期刊的首发权。
5) 未经许可,使用需要获得许可的版权文献。
6) 使用多人共有版权文献时,未经所有版权者同意。
7) 经许可使用他人版权文献,却不加引注,或引用文献信息不完整。
8) 经许可使用他人版权文献,却超过了允许使用的范围或目的。
9) 在非匿名评审程序中干扰期刊编辑、审稿专家。
10) 向编辑推荐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审稿专家。
11) 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与论文内容无关的他人代写、代投、代修。
12) 违反保密规定发表论文。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
再获殊荣!“阜外说心脏”入选精品遴选推荐计划
日前,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阜外说心脏”入选了国家新闻出版署数字出版精品遴选推荐计划,此次评选共有447家单位申报604个项目,最终评出46个精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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