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2 10:34:22来源:山东省医学会阅读:42次
近日,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关于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我会被确定为“现代农业、医学、电子信息等领域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标准”项目试点单位。
本次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和《科技部等十部门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21〕334号)精神,围绕“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评价观念转变、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树立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更好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为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山东省医学会2003年经省科技厅批准设立山东医学科技奖,已经完成评审18届,评审办法不断完善,流程不断改进,受到业内广泛认可。近年来,为满足会员需要,省医学会探索开展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逐步完善了评价工作流程,2021年9月10日正式揭牌成立山东省医学会科技评价中心,评价中心主要围绕科技成果评价、人才评价、学科评价及其他评价开展工作,已完成20余个项目评价工作,内容涵盖助力企业发展、产品鉴定、学术成果评价、高新技术评价等,评价工作逐步进入正轨。
下一步,省医学会将以此次改革试点为契机,按照主动参与、争取实效的基本思路,继续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组建评价工作委员会和专家库,制定医学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启用线上科技成果评价系统,进一步规范医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搭建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在医学领域科技创新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