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1 09:50:36来源:医脉通阅读:15次
作者:李勇 苏州市立医院呼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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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简介
女性45岁,有哮喘史20余年,曾不规则间断使用吸入激素/长效β2激动剂(ICS/LABA),近半年未用药。因气喘胸闷加重一周就诊。
患者近两天在外院予“
否认
查体:神志清,呼吸20次/分,无紫绀,无杵状指,脉氧98%(吸室内空气),讲话连词成句,两肺可闻散在哮鸣音,心率90次/分,律齐,下肢无浮肿。
诊断:
患者现要求继续输液治疗。
那么问题来了,哮喘急性加重一定需要输液治疗吗?
讨论
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根据临床表现,可分为三期[1]: 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临床控制期。
不同的分期、分级,哮喘的治疗不同,最终目标是既要达到当前控制,又要降低未来风险。急性发作期和慢性持续期的治疗目标不同,急性发作期治疗目标主要为尽快缓解症状、解除气流受限和改善低氧血症[2]。
很显然患者处于哮喘急性发作期,哮喘急性发作期是不是一定需要输液治疗,或者说何时需要输液治疗?
这问题的关键是严重程度评估与分层治疗,这样有利于哮喘急性发作的精准治疗,避免过度治疗与治疗不足。
因此哮喘急性发作时如何精准治疗,判断是否需要输液治疗,可以按两步走:
第一步:评估急性发作严重程度
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可参照表1,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某一严重程度的指标≥四项,即可提示为该级别的急性发作,并不要求满足所有指标[1]。
表1 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
根据综合评估,本患者属于轻度急性发作。
第二步:根据严重程度分层治疗
哮喘发作的治疗取决于哮喘加重的严重程度以及对治疗的反应,急性发作时应常规进行气道、呼吸、循环评估,轻/中度急性发作一般无需输液治疗,而重度急性发作可考虑输液治疗;如有嗜睡、意识模糊或沉默胸等危重表现应考虑开始SABA、吸氧及插管准备,包括开通静脉通路,并联系ICU会诊,具体管理流程可参见图1。
图1 哮喘急性发作的急诊医疗机构管理[3]
注意事项:
1. β2受体激动剂:哮喘急性发作首选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等,这类药物能够迅速缓解支气管
2. 短效抗胆碱能药物(SAMA):典型药物为
3. 糖皮质激素:是最有效的控制哮喘气道炎症的药物,也是治疗中重度哮喘急性发作的重要药物。口服激素吸收好,起效时间与静脉给药疗效相近。因此中重度急性发作的哮喘患者可口服激素。推荐用法:
4. 氨茶碱:茶碱治疗哮喘历史比较悠久,但已经走下“神坛”。氨茶碱治疗哮喘急性发作效果有限,有潜在的副作用风险,其地位正在下降。GINA 2021指出哮喘急性发作时不应使用茶碱类,因其安全性与有效性不如SABA,静脉使用氨茶碱可伴有严重的潜在的致死性不良反应,特别是正在使用缓释茶碱者[3]。2020年国内指南对于严重发作或经适宜治疗无好转的中度急性发作患者,“考虑静脉使用茶碱类药物”,但“不推荐静脉推注氨茶碱”[1]。
5. 抗菌药物:大多数哮喘急性发作并非由细感染引起,应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指征,除非有明确的细菌感染的证据如
回到本病例,患者应属于轻度哮喘急性发作,可予SABA或联合SAMA吸入治疗、口服激素,目前无感染征象,可暂不抗菌治疗,氨茶碱使用指征不强。同时应指导长期ICS/LABA治疗。所以本患者未必需要静脉输液治疗。
口服及吸入治疗简单方便,而静脉输液治疗占用较多医疗资源,且费时费力费钱,所以掌握指征,轻中度哮喘急性发作应尽可能以口服及吸入治疗为主,输液治疗并非必需。
总结
哮喘急性发作首先应进行严重程度评估,再根据严重程度分层治疗。
急性发作时应常规进行气道、呼吸、循环评估,轻中度急性发作以吸入SABA+口服激素治疗为主,不应常规输液治疗,而重度急性发作应予SABA+SAMA、口服、静脉或吸入激素等治疗。
如有嗜睡、意识模糊或沉默胸等危重表现,应及时开通静脉通路并予静脉输液治疗。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 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