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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CSCO | 热点聚焦,群贤毕至,CSCO-CDE专场火热来袭

2022-11-06 17:19:00来源:医脉通阅读: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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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5日,第二十五届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暨2022年CSCO学术年会再度启航,会议聚焦肿瘤临床前沿,邀请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带来了精彩的报告及讲座,全面准确地反映了临床肿瘤学领域的新观念和新动态。今天上午,由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马军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徐瑞华教授南京中医药大学金陵医院秦叔逵教授担任会议主席,CSCO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江泽飞教授担任会议主持的CSCO-CDE专场火热上线,医脉通带您一起领略现场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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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马军教授进行了开场致辞。马军教授表示,CDE专场是历届CSCO年会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与会专家与线上观众极为关注的专场会议。在新冠疫情极为严峻的2021年,CDE批准了包括细胞治疗、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双抗、小分子药物在内的多种抗肿瘤药物,其中不乏新疗法和新策略,这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也为临床医生提供了新的抗癌武器。生命至上是社会各界的共识,希望未来CDE与CSCO及所有关注肿瘤治疗的有识之士通力合作,努力实现“医政一家、医患一家、医药一家”,使肿瘤患者获得更好的治疗。


2022年中国抗肿瘤新药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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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旨演讲环节,由马军教授秦叔逵教授担任主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杨志敏主任针对2022年中国抗肿瘤新药审批情况,从审评工作情况、实践与思考、挑战与展望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首先,自2018年至今,我国新药临床试验(IND)申报数量逐年增多,其中抗肿瘤IND约占半数,我国抗肿瘤药物研发活跃度不断增高,年增幅可达37.5%,超过全球平均水平。在新药上市审批(NDA)方面,我国NDA数量同样逐年增多,其中抗肿瘤NDA约占31.1%。2022年至今,共计55个抗肿瘤NDA获批,其中21个为首个适应症获批,这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


在优先审评方面,由于《药物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近3年优先审评在全部批准数目中的占比逐渐降低,但抗肿瘤药物优先审评的占比逐渐提高。2022年至今,抗肿瘤新药已优先审批23种,其中附条件批准18种。


自新法规实施以来,共有78个药物品种按附条件批准上市,抗肿瘤药物品种为61个,其中11个转为常规批准;共有103个药物品种获突破性认定,其中66个为抗肿瘤品种。杨主任总结,以患者为中心的新药研发一直在路上,以上获批进一步改善了患者的临床获益,真正践行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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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杨主任针对临床研究和新药审批提出了几点思考:


1. 精准治疗。选择精准治疗人群是以患者为中心的重要体现,但不同患者群单药疗效的差别很大,中位总生存期(OS)可相差数倍,这与疾病的复杂程度、药物的作用效力、以及肿瘤的微环境息息相关。因此,应全面深入了解疾病特征,以此为基础选择适应症人群和制定治疗策略;对于无法精准寻找靶点的患者,应从预后因素着手,多维度开展广泛研究,在复杂的异质性中寻找潜在的共性规律。


2.  联合治疗。联合治疗是提高患者抗肿瘤疗效和克服耐药的重要手段,当单药疗效不足且作用机制充分明确时,可尽早开展联合用药探索。杨主任强调,即便突变类型相同,不同瘤种的联合治疗策略也存在差异,因此早期篮子试验时应关注相同突变的单药治疗反应差异。此外,要关注不同药物的安全性差异,避免毒性叠加。


3. 人群分线。通常抗肿瘤药物的研发是从后线向前线推进,但对于经生物标志物筛选的部分患者人群,在前期数据显示后线突出疗效时,可考虑直接开展前线人群的关键性研究;此外,对于部分罕见瘤种,可考虑在关键研究中同时纳入前线及后线人群,以满足不同治疗线数患者的临床需求。


4. 研究终点。临床试验中应根据不同药物的作用特点选择合适的双终点,同时注意替代终点/中间终点的有效性幅度,考虑替代指标的获益是否真正意味着最终获益。


最后,杨主任总结了目前该领域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展望,她指出,临床研究不能“盲人摸象”,需要积极思考努力实践,因为新药研发学无止境,我们应该加强基础研究,夯实科学基础,同时创新研究方法和工具,在多学科合作的基础上,基于患者为中心进行新药研发。


主题报告(一)


第一场主题报告由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徐瑞华教授、CSCO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江泽飞教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郭军教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沈琳教授共同担任主持,来自CDE的三位专家学者进行了抗肿瘤药物研发相关的报告。


抗肿瘤ADC临床研发与审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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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审批浪潮已逐渐接近尾声,ADC药物极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希望之星”,借此时机,CDE化药临床一部主审审评员夏琳博士报告了抗肿瘤ADC药物的临床研发与审评考虑。首先,从研发情况上,目前,全球已批准14个ADC药物上市,从2013开始,ADC相关临床试验数量逐年递增,其中84.1%集中于实体瘤领域。国内的抗肿瘤ADC研发情况与全球相似,其中最为热门的靶点为HER2靶点,已有20个产品进入临床阶段。


夏琳博士介绍,为了鼓励和规范业界对ADC药物进行合理研发,CDE已发布两项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预期于年底可以发布正式意见。


在抗肿瘤ADC药物设计的关键要素上,夏琳博士对ADC药物的分子结构和作用机制进行了简介,并以HER2靶点为例,通过对三种已上市ADC药物的适应症和药物结构对比,直观阐述了ADC药物设计要素的重要性。


最后,夏琳博士从研究人群、剂量探索、联合治疗策略、风险控制四方面,结合相应的临床研究实例,总结了抗肿瘤ADC药物临床研发的审评考虑。


抗肿瘤药物临床最佳给药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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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E化药临床一部审评员仝昕博士介绍,给药策略会直接决定药物的成功与否。目前,“加速滴定-3+3剂量递增-根据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药物的最大耐受剂量(MTD)-降低1-2个剂量扩展-确定II期推荐剂量(RP2D)-II/III期研究”是常用的剂量确定策略,然而这一策略以细胞毒类化疗药物为基础发展而来,并不能完全适用于分子靶向药物,分子靶向药物的给药策略应进行剂量、频率、周期和给药途径等方面的优化。


仝昕博士以全球首个上市的ADC药物Gemtuzumab ozogamicin为例,分析了该药物重新上市进程中给药策略的调整,指出制定给药策略应基于疾病特征、药物特征和药物-疾病相互作用,兼顾有效性和安全性。


另外,临床中的联合用药应该以每个单药的给药策略探索为基础,通过合理的剂量配比和适时的动态调整,找到最佳的联合给药策略。最后,仝昕博士总结,在最佳给药策略的摸索过程中,没有标准模板,有的只是不变的基本规律。


模型引导下的抗肿瘤药物研发(MI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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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E统计与临床药理学部审评员李健博士对MIDD的概念进行了简介,MIDD目前在新药研发中已贯穿了非临床研究到临床研究再到上市后剂量优化的全过程,早期MIDD分析主要以生物标志物为重要抓手,在关键临床试验前,MIDD主要以暴露-效应关系为核心进行剂量选择和优化,通过模型相关方法引导药物研发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新药研发企业的关注。


另外,常规剂量方案不一定适用于所有患者,针对特定人群,MIDD可以基于不同适应症、种族、患者脏器功能及基因型情况等影响因素优化剂量方案。


不过,李健博士也指出,MIDD依然面临建模数据量少、存在不确定性等挑战。面对这些挑战,定量药理、临床药理和临床医学等各专业技术人员应齐心协力,充分挖掘数据信息,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分析,致力于提高模型准确性。


主题报告(二)


第二场主题报告由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李进教授、广东省人民医院吴一龙教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杨志敏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王洁教授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吴令英教授共同担任主持,来自CDE的两位专家学者进行了抗肿瘤药物研发相关的报告。


单臂临床试验用于支持抗肿瘤药上市申请适用性的审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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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E化药临床一部审评员唐凌博士介绍,单臂研究起初多应用于细胞毒性化疗药物的早期探索性研究,但由于单臂研究具有治疗更精准、疗效更突出、药物更快上市的三大特征,可以较好解决患者需求,因此单臂研究近年来备受关注。


唐凌博士指出,尽管单臂研究有可能使无药可用的患者尽早获得有效治疗,但因为单臂研究具有缺乏对照和对药物探索不充分等缺点,临床研究者应合理规划单臂试验,她总结了六项单臂试验的适用性条件,包括研究人群无有效的治疗选择、试验药物作用机制明确、适应症历史疗效数据清晰、试验药物有效性突出、安全性风险可控以及研究病种为罕见肿瘤等,唐凌博士特别指出,单臂试验的开展没有“充分条件”,即不存在“满足某项条件就一定要做单臂试验”的情况。


在进行单臂关键试验前,研究人员应仔细评估疗效、推荐剂量、实验设计合理性、患者例数是否满足安全性评估要求以及是否有确证性研究计划五方面。在此基础上,单臂研究是否可支持药物的附条件上市“取决于目标适应症人群在做出监督决策时可获得的治疗手段”,对此,唐凌博士解释道,附条件上市的前提是“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药品”。因此,能否上市应基于药品研发和医疗实践格局的决策,取决于申请人的规划。


最后,唐凌博士总结,单臂研究是“难以”开展随机对照试验时的一种选择,而且也只是一种选择。临床研究人员对单臂试验应该有更谨慎的态度,以患者为中心,以“为患者及早提供获益大于风险的药物”为目的,让单臂研究更好地造福于患者生存。


中国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的实施及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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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E化药临床一部主审审评员邹丽敏博士介绍,目前我国药品注册中有三种加快注册程序——突破性治疗、附条件批准和优先审评审批,三种程序各有侧重,旨在解决药物上市不同阶段的不同问题。


突破性治疗旨在识别优势产品,并给予审评、患者和医疗资源的倾斜。申请人应尽可能多的提供药物层面和疾病层面的数据资料,以增加突破性治疗申请成功率。此外,药审中心会在关键性注册研究启动前、上市许可申请前和上市许可申请审评期间对突破性治疗申请进行评估,并在相应情况下终止程序。


附条件批准则更为关注药物的研发周期,目的是缩短药物临床试验的研发时间,将具有治疗潜力的药物尽早推向临床,以满足患者的迫切需求。申请附条件批准并不意味着对研究数据要求的降低,药企需要从提高确证成功率、关注确证时限以及相应的程序保障入手,以实现附条件批准的初衷——“为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患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争取更多的机会和时间”。


优先审评审批则专注于审评阶段,可将技术审评时限从200日缩短为130日,并提供核查和检验的优先安排。优先审评审批的适用对象在不断变革,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审批程序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


最后,邹丽敏博士表示,加快上市注册程序是一味催化剂,政策的制订只能提供助力,真正的“加快”来源于药品研发和临床试验过程中全体参与人员的努力,99%的铺垫才能迎来最后1%的喜悦。


现场Q&A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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