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8 15:49:00来源:南方都市报阅读:117次
在2022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所长施小明提交了3份提案,聚焦环境健康与老年健康两大领域。
施小明建议,作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核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经过试点在全国加以推广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应抓紧制定颁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此外,施小明也建议,国家应制定新一轮的《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从健康的视角深化环境的治理。
全国政协委员施小明
老年人群是环境健康的脆弱人群
记者:你同时关注的领域包括环境健康和老龄健康。这是否也是因为老龄人口受环境风险因素影响更大?
施小明:环境污染的暴露通常是低剂量的暴露。这和职业人群不一样,后者在工厂里的暴露水平可能是比较高的,因此工人群体的职业健康和一般人群的环境健康是两个概念。环境暴露影响的主要人群,一个是老年人群,一个是孕妇、婴幼儿群体,他们都是环境暴露的“脆弱人群”。在传染病领域也有这样的人群区分,以新冠肺炎为例,全世界由于新冠肺炎而死亡的人群中,80%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因为老年人的身体功能、生理健康水平是下降的,可能还伴有多种其他基础性疾病,因而在面对一些健康风险时就显得更脆弱。
记者:空气污染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的环境健康风险吗?
施小明:在环境健康诸多风险因素中,关于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这些年我国的学术界总体上研究得比较多,国际上也是如此。过去十年,国际上在环境健康领域的研究也主要是以空气污染为主,包括PM2.5细颗粒物、臭氧等污染物。这有两方面原因:首先,大气污染是最主要的污染介质,在全部的污染介质当中,大气污染占比是最大的,它造成的疾病负担也是最重的;另外,空气污染物的暴露研究在技术上比水污染、土壤污染更成熟,学科发展总体更快。此外,公众层面也更关心空气污染和健康的关系,毕竟天气如果不好,大家都能看得见。
记者:实际上在环境健康领域还有不少其他的风险?
施小明:环境健康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气候变化。除了已经被广泛关注的环境健康风险,现在还有一些新的环境污染物问题,比如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电子垃圾等。一些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可以通过海产品富集,通过这个途径进入人体,也会导致一些健康危害。这种危害可能是在短时间内感觉不到的,暴露的剂量通常很低,不像食品中毒是立马显现的,往往需要5-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累积才会出现明显的危害。
工人在位于河北省沙河市的一家公司烟气净化深度治理塔建设现场施工。河北沙河市启动了“烟羽消白”工程,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新华社发)
建议编制《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
记者:最近《柳叶刀》有一篇研究文章提出,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中国老龄人口认知功能变化有显著效果。你怎么评价相关研究?我国的空气污染治理下一步如何继续推进?
施小明:过去,大家认为空气污染主要是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的影响,对神经认知系统的影响的证据现在也越来越多。大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可以通过血脑屏障进入大脑,我们已经在动物实验中发现了证据;还有一些研究发现空气污染物也可以通过肠脑轴来产生对大脑神经系统的影响。随着越来越多的证据发现,这提示我们,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涉及到多个系统,是一种综合的影响。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空气质量改善的公共卫生效益将是很明显的。
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达到了30微克/立方米。在2013年,74个按照新标准实施监测的城市平均PM2.5浓度为72 微克/立方米。从数据可以看出,空气污染水平在这几年下降很快,由此导致疾病负担也大幅下降。
我们找到了更多的科学证据,但要将证据转化为政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也提交提案,建议编制新一轮的《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尽快出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记者:今年两会,你建议要编制新的《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这项工作对于环境健康会有何推动?
施小明:2007年,原卫生部、原环保总局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由卫生、环保部门牵头,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环境与健康相关工作。
2008年,国家还成立了由原卫生部、原环保总局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环境与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落实《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和技术指导。遗憾的是,2015年之后,这项工作没有延续。
2007年颁布的《行动计划》在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初步建立了环境与健康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二是推进了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建设,环境与健康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三是初步建立了国家环境与健康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四是环境与健康风险交流进一步加强,公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有很大改善,但目前仍然主要是基于环境中可见的危害来采取的治理方式。出台《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可以推动我国从健康的视角来推进环境的治理,因为有一些污染是不可见的。
推进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
记者:这几年,你长期保持关注的一个具体议题就是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这项制度为什么很关键?
施小明:打个比方,在食品营养领域我们已经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但是在环境健康领域缺乏这类制度。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核心就是通过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价环境因素是否造成健康危害或健康影响,促进国家政策和管理措施调整,实现有效预防疾病和创造健康环境的目标。
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2020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也明确,要“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估制度”。
只有从国家层面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促进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进而明晰产生区域健康风险的有害环境因素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才能有效促进人民群众健康。
记者: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提出已有好几年,为什么难以推进?
施小明:这几年我们还是取得了进步,特别是在监测系统上。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部门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监测体系,但在部门协同上未来要加强。
以卫生系统为例,我们基本建成了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国家人体生物监测等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也启动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构建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及预警技术体系和工具平台,推动了从监测数据到风险评估的技术应用。
不过,我国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相关的管理办法,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数据共享机制、结果反馈、信息发布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等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缺乏指导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工作指南,地方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亟需系统性规范。
记者: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在2018年已经启动了试点,试点的情况怎么样?是否已经探索出了一定的模式和经验?
施小明:我们在江苏、山东、河北、安徽、广东5个省份选了5个城市开展这项试点,各地基本理顺了工作流程,建立了数据信息平台。我建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制定并颁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明确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原则、对象与范围、组织机构、主要内容与方法、分类分级实施流程、报告文件及其结果应用等核心问题,界定相关主体的权责关系,把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责任落实到具体组织机构和责任人。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锦江社区老人在锦江久号长者食堂吃午餐。(新华社发
老年人总体健康状况和需求底数不清
记者:你也研究老年健康问题,我国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如何?老年健康面临哪些真实的问题?
施小明:在老年健康领域,有四个问题需要关注。一是老年人总体健康状况和需求底数不清,老年健康标准和评价体系缺乏,尚未准确掌握老年人口的医疗卫生和长期照护服务需求;二是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的组成还不够清晰,卫生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有待明确,长期照护的筹资机制和准入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三是目前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应对策略重点仍停留在疾病防治层面,优化内在能力、促进功能康复还没有成为老年健康综合评估和社区干预的工作重心;四是在老年人健康防护中被动医疗现象普遍,健康素养及主动健康意识不足。
记者:照护服务是不是我国老年健康服务的短板?我国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未来要如何适应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施小明:很多人关注养老问题,但我认为,“养老”这个词有消极的意味,大部分老年人实际上是不需要人养的。照护服务的需求主要应该是两个人群,一是需要长期照料的失智失能,这个人群的底数有多少,我们并没有摸清楚;二是一些无子女或者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他们需要一般性的日常照料服务。各地老年人口对照护存在不同需求,因此应该做一个全面调查。
记者:在推动老年人的主动健康上,可以有哪些举措?
施小明:重点是关口前移,积极推进融入主动健康理念的老年人健康防护。建议全国老龄委协调组织做好顶层设计,明确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职能定位,以老年人健康特点和需求为导向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环境;建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牵头组织,扩大老年人专属的免疫规划疫苗,强化多病同防的意识,提高老年人接种率;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养老和照护机构,促进老年人主动参与并融入社会;家庭也要鼓励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观,积极参与融入社会;自己主动掌握健康状况和身体机能变化,学习防护技能,安全、合理、规范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