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 大咖专访 求职招聘

继教通知 | 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3-08-07 17:17:52来源: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阅读:24次

各分会:

     根据《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3]7号)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版)》(见附件1),现将各分会通过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以下简称:中国医促会)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继教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网址

 

(一)新申报项目:2023年8月7日至2022年8月25日

(二)备案项目: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三)申报网址:“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请各分会在申报期内按时上报,逾期未申报,网站将自动关闭。

 

二、 申报要求

 

(一)项目定位及总体要求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面向全国卫生健康在职人员,整合国家级权威专家等学术资源开展培训,以提高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项目设计要以需求为导向,项目申报要满足行业需求,要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坚持公益性原则,防范商业利益影响培训内容的科学性。

(二)项目内容要符合“四个面向”和法律法规 

项目内容要坚持“四个面向”,遵循科学依据、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项目举办的具体内容应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版)》(附件1)中所明确的内容要求。
无主题授课内容或无实质性专业内容的学术年会,不得作为项目申报;申报内容中与授课培训无关的工作会议部分内容,不作为项目申报内容。

(三)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

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且在申办单位任职,既往担任过国家级或省(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理论课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国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其他要求请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版)》(附件1)执行。

(四)项目课件等要求

请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版)》(附件1)执行。

(五)其他要求

1.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分会可申报作为唯一/第一主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机构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为新项目或备案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2.鼓励申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3.申报备案项目要求
(1)为推动优质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即获批的新申报项目规范完成举办、按要求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执行情况、所填报的执行情况均获审核通过的项目)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4年项目申办暂继续沿用可连续备案2次。即:2022年获批的新项目,并已列为2023年备案项目的,可继续申请作为2024年的备案项目。
(2)申报的备案项目,除2024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项目备案时题目中如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需调整时,请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备案项目须安排在2024年3月1日以后举办。
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全称。
5.为提高项目申办质量,申办单位填报继教项目前,须认真阅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版)》(附件1)和继教填报样表(附件2)中的填表说明。
6.各分会应慎重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凡申报并获得批准的项目应高质量完成。对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当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的分会,将暂停申报下一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计入分会工作考评中。

 

三、申报程序

 

1. 各分会用上述用户名、密码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上网在线填报2024年国家级继教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其中一种形式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2. 各分会应加强对申报项目自查自检,将确认无误的项目通过申报系统提交至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总会账户(请确认系统中项目的状态为“已提交”),如不提交,总会将无法审核、无法继续向上级部门提交,导致申报失败。

3.网上提交项目成功后,请联系中国医促会学术科技教部进行形式审核,若有问题,将退回修改。修改再上报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表(打印的申报表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交至中国医促会总会学术科教部;同时将《分会继教工作联系表》(附件3)填写完整并由分会负责人签字后一并报送。上述材料以收到时间为准,申报工作截止后,只进行网上申报或只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均视为无效申报。

 

四、项目批准及公布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对评审通过的2024年度新项目予以公布,于2024年2月底前公布备案项目,并择期公布没有通过的项目及其分类汇总的原因。公布渠道包括中华医学会网站和“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中国医促会将随后公布评审通过的学会所属分会申报的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项目、备案项目),公布渠道为中国医促会网站-继续教育栏目-通知通告栏目。

请各分会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申报举办时间。

 

五、申报注意事项

 

针对往年申报填写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现整理总结如下,供参考。

1.如何计算可获得多少学分?

3学时得1分,1天计6学时,得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学时的设置最好为3的整数倍。学时不够者不可多申请学分,如:14学时不可申请5学分。学分是由系统按办班天数,自动生成(1天2分),但是考虑到学分同时受学时制约,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天数为整数或半天。如:15学时,可选择2.5天,得5学分。不可选3天,得6学分。

2.申报表第四块项目其他信息的填写

申办单位: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XX分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应预留分会秘书及其联系方式,填报后在审核中若发现问题,以确保能被联系上且修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东方梅地亚中心C座802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何青霞

联系电话:010-65220687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杨志娟   13120148533

 

附件:
1、中国医促会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附件1.国际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版).pdf
3、附件2.继教填报样表-请勿填写.pdf
4、附件3:分会继教工作联系表.doc
备案号:京ICP备11011505号-33 版权:北京美迪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An error has occurred. This application may no longer respond until reloaded. Relo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