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4 17:11:15来源:医脉通阅读:43次
慢性肾脏病(CKD)合并非瓣膜性
本文对该共识进行整理后,分为9大版块,共计38条建议,以飨读者。
一、房颤的定义和诊断
1.房颤的诊断需要心电图典型的房颤表现。
2.我们推荐临床上诊断房颤的患者均应该行
二、CKD合并非瓣膜性房颤的危险因素
我们推荐应该在CKD合并非瓣膜性房颤的患者中筛查常见的危险因素,寻找可改善的危险因素给予控制。
三、血栓栓塞风险评估
1.我们推荐应该根据肾功能及风险评分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一般状况、血常规及肝、肾功能等。
2.我们推荐对于CKD 1~2期的房颤患者,评估工具与普通人群相似,应该使用CHA2DS2-VASc评分。
3.我们建议对于CKD 3~4期、未透析的CKD 5期以及
表1 CKD校正血栓风险评分和CHA2DS2-VASc评分的比较
4.我们建议对于CKD 5D期的患者,评估工具推荐可以使用透析风险评分(表2)。
表2 透析患者血栓风险评分
四、出血风险评估
1.我们推荐应该根据肾功能及风险评分全面评估CKD合并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出血风险。
2.对于CKD 1~2期的房颤患者,评估工具与普通人群相似,我们推荐应该使用HASBLED评分。
3.我们推荐对于HAS-BLED≥3分的患者应纠正可改善的出血危险因素,然后再次进行重新评估(表3)。
表3 根据CKD校正的出血风险评估和HAS-BLED出血评分比较
4.对于CKD 3期及以上的患者,我们建议可以使用根据CKD校正的出血风险评估工具进行评估。
五、个体化抗凝启动时机
1.我们推荐个体化评价抗凝的风险及收益,当收益超过风险时应该给予抗凝治疗。
2.我们推荐对合并下列情况的CKD房颤患者不宜抗凝:严重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50000/ml)、活动性出血、侵入性操作或产科分娩(近期、紧急或计划中)或近期手术有持续出血风险、怀疑
3.我们推荐对于CKD 1~2期的房颤患者抗凝启动应该与普通人群相似;CHA2DS2-VASc评分男性≥2分、女性≥3分给予抗凝。
4.我们建议对于CKD 1~2期,CHA2DS2-VASc评分为1的男性患者和2的女性患者,如果年龄为65~74岁,可以长期口服抗凝(OAC)。
5.对于CKD 3~4期、未透析的CKD 5期以及腹膜透析的房颤患者,可用于制定循证抗凝决策的数据极少,可以根据个体的估计风险和获益决定是否抗凝治疗。
6.我们建议对于CKD 5D期行
六、抗凝药物选择
1.我们推荐对于CKD 1~3期的房颤患者,
2.我们建议对于CKD 4期的房颤患者,NOACs优于华法林。可以考虑应用直接凝血酶或Xa因子抑制剂,但需要减少剂量。
3.我们建议对于非透析依赖的CKD 5期血栓栓塞高风险的房颤患者,可以使用低剂量
4.我们建议对于CKD 5D期的房颤患者,如需抗凝可选用阿哌沙班抗凝,如阿哌沙班无法获得,或可减量使用利伐沙班。
5.我们推荐使用华法林抗凝应该注意患者是否合并
6.我们推荐使用华法林抗凝应该注意监测患者血管钙化进展情况,已有明显血管钙化,或使用后发生明显进展者建议改用其他药物抗凝。
7.我们推荐非透析依赖CKD患者使用华法林抗凝时,需要监测肾功能,警惕患者可能发生肾小球出血从而继发急性肾损伤的可能。
七、抗凝监测
1.我们推荐评估并记录抗凝治疗前的凝血状态,包括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PT)及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等。
2.我们推荐华法林起始剂量为2~3mg/d,维持INR 2.0~3.0,治疗窗内时间>70%;
3.由于华法林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遗传、药物和食物等),我们推荐应该加强患者教育和随访。
4.我们推荐在接受华法林治疗的患者中,国际标准比值(INR)应该在抗凝治疗开始时至少每周测定1次。
5.我们推荐当INR达到目标值且华法林剂量相对固定后,可以每4周检查1次。
6.我们推荐使用NOACs之前,患者必须接受基线肾功能检测。
7.我们推荐应该根据肾功能情况,按照KDIGO指南推荐的频率对患者进行定期复查(见表4),应该根据肾功能变化对NOACs进行相应的剂量调整(见表5)。
表4 KDIGO指南对CKD不同分期的复查频率建议
表5 新型非维生素K拮抗剂口服抗凝药剂量推荐表
八、定期随访和评估
1.我们推荐应该定期随访并在随访中重新评估患者血栓栓塞风险、出血风险、心血管危险因素、合并症和肾功能状况。
2.我们推荐对于血栓栓塞风险低的患者(男性CHA2DS2-VASc评分为0,女性评分为1),应该在首次评估后4~6个月内进行重新评估。
3.我们推荐对于出血风险高的CKD患者(即HAS-BLED≥3),随访频率应该增加[例如,
九、活动性出血后的处理
1.我们推荐对于口服抗凝药物发生活动性出血的患者,评估患者的血流动力学、血压、凝血功能、肾功能等指标,根据患者出血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我们推荐对于少量出血患者,可以暂缓抗凝药物的应用;并重新评估患者的血栓栓塞风险与出血风险。
3.我们推荐对于中重度出血患者,应立即停用抗凝药物、查找出血原因并给予相应治疗。
4.我们推荐对于威胁生命的大出血,考虑使用抗凝药物的拮抗剂或紧急输入(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