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8 10:28:34来源:中华预防医学会阅读:223次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一)自愿报名,通过面试择优录取。
(二)试用期及工资待遇按照学会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上职位为聘用合同制,不解决事业编制及户籍关系。
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应聘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申请职位。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另行通知笔试及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