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3 10:17:36来源:广东省医学会阅读:51次
为促进广东省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健康发展,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根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医院协会联合制定的《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23版)》文件要求,广东省医学会决定成立广东省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区域伦理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域伦理审查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机构
广东省医学会成立区域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供办公场地和所需设备设施,并配备工作人员,确保伦理审查与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人员名单
区域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长。人员组成包括从事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基础及临床医学、药学、社会学、伦理学和法律领域的专家及社会人士。名单如下:
(一)主任委员
董玉整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二)副主任委员
刘俊荣 广州医科大学教授
严金海 南方医科大学教授
罗 利 广东省医学会副教授
(三)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金香 广州医科大学教授
王长智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王英翔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研究员
王道斌 南方都市报记者
龙兆麟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主任医师
田冬霞 广州医科大学教授
白明珠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主任医师
吉 萍 北京大学临床研究所(深圳)副研究员
张念樵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级政工师
张持晨 南方医科大学教授
李 杰 广东省人民医院研究员
朱国栋 广州市老人院主任医师
朱晓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任医师
乔贵宾 广东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全 松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主任医师
刘 涛 广州医科大学教授
关冬生 广州市北达博雅社会工作资源中心社会工作师
江晓聪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李立凯 广东凯立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李时悦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任医师
李 强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主任医师
李媛媛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助理研究员
肖 鹏 广州医科大学教授
陈 化 南方医科大学教授
范 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研究员
尚鹤睿 广州医科大学教授
周玉民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任医师
周伟莉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周继华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梅珊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助理研究员
孟 雅 珠海市人民医院副研究员
项 鹏 中山大学教授
赵丽霞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高级政工师
钟嘉莉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袁领勤 东莞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徐 晶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助理研究员
凌 莉 中山大学教授
唐运革 广东省生殖医院主任医师
黄晓星 中山市中医院研究员
符立梧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教授
梁 政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韩 丹 广州医科大学教授
韩清民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主任医师
谢俊贵 广州大学教授
廖晓燕 梅州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四)秘书长
严金海 南方医科大学教授
三、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区域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伦理审查工作规范,推动伦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提供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咨询,指导科研人员对医学研究活动开展伦理风险评估,组织开展伦理审查业务培训和伦理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伦理审查能力和医学研究伦理意识。
(三)承接未设立伦理审查委员会或者伦理审查委员会无法胜任审查需要的机构委托,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按要求跟踪监督相关研究活动全过程。
广东省医学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