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4 15:41:31来源:中国中医药报阅读:66次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名誉院长、天津中医药大学名誉校长
张伯礼
药食同源保健食品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寻找到的既可以作为食品食用,又可作为药品防治疾病的一类物品,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名誉院长、天津中医药大学名誉校长张伯礼介绍,当前我国对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品种和应用做限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新食品原料目录》《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等。其中保健品原料目录沿用2002年公布的114种可用中药材及59种禁用中药材目录。新食品原料总共有118种,植物及其提取物的占近1/4,其中先后出现了人参、枇杷叶等中药材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类别的共110种。2021年11月,我国印发《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对我国药食同源物质进入依法管理阶段。
张伯礼表示,面向“十四五”和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我国原有的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名单、法规政策以及科研力量已难以适应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形势需求。
因此,亟须提出药食同源保健食品新名单,同时研判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发展面临的各种困局,提出加强科研实力和应采取的政策措施,以促使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在保护人民健康中发挥更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人类福祉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我国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药食同源保健食品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文化自信;二是现有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名单影响了相关产业发展;三是对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的科学研究不深,投入低,缺乏国际竞争力;四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制约药食同源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给多边贸易增加了障碍。”张伯礼说。
为此,张伯礼提出以下建议:
增强文化自信,传承好祖国优秀的药食文化和思想内涵,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对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科学研究的投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树立更多的有影响力的品牌。明确列出不能作为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的负面清单,加强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的文献、临床及社会应用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具体申报的药食同源保健食品所提供的安全性资料由专家委员会进行全面系统地评价。完善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管理体系,促进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