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6 21:38:56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阅读:271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现将《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2024年4月1日
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附件2
《关于印发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专家解读(一)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邱海波
附件3
《关于印发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专家解读(二)
——完善重症医学人才队伍建设
助力重症医学学科高质量发展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