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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口服抗凝药物有了中国共识

2014-07-01 21:48:46来源:中国循环杂志阅读:148次

达比加群、利伐沙班等新型口服抗凝药物风头正劲,近期大规模临床研究证实,在非瓣膜病房颤患者中,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具有更好的风险/获益比。为了更为规范化使用这些新型口服抗凝药物,中华心血管病杂志血栓循证工作组发布了关于此类药物的专家建议,并举办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作为共识的起草人,胡大一教授指出,新型口服抗凝药物目前还处于摸索经验阶段,新型口服抗凝药物仅在有限的非瓣膜病房颤患者中进行过评价,“还有一些临床问题尚未明确,尤其在瓣膜病房颤患者的应用证据不足。临床医生需要掌握这些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才能保证在临床实践中合理使用。”


建议要点


不能或不愿接受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包括不能或不愿监测INR,以及使用过华法林出现出血或INR不稳定的患者,未经过抗凝治疗的患者,都可以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


存在药物过敏史、严重肝肾功能异常、活动性出血者是禁忌证。此外,多种抗心律失常药物,如维拉帕米、胺碘酮等,均可增加达比加群的血药浓度。


新型口服抗凝药物通常无需进行常规凝血监测,但与其他抗血小板、抗凝以及非甾体类药物合用时也会增加出血风险。


正在服用华法林的患者,若需要换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停用华法林后监测INR,当INR<2.0时,立即起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


如服药过量时,应该根据剂量给予相应的处理,可能需要住院监测或者采取紧急措施。药物过量会导致患者出血风险增加。处理原则首先要评估是否有出血。


通常,进行择期手术时,根据患者服用的药物种类和肾功能情况在术前恰当的时间停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与华法林不同,无需在围术期采用肝素进行“桥接”。


对于行急诊手术者,应停用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若手术可推迟,至少在末次给药12 h(最好为24 h)后进行手术;若手术不能推迟,术前需要评估出血风险与手术紧急性和必要性。


来源: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14,42:36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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