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30 18:41:18来源:中国循环杂志阅读:24次
硝酸甘油是个老药了,但怎么更好掌握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张海澄教授在微博进行了授道解惑。
要提防老药的不良反应
首先,张教授提醒说,如果硝酸甘油服用不当,不但不能抗心绞痛,反而还可引起心绞痛。硝酸甘油具有舒张血管的作用,一旦服用剂量较大,外周血管中血液容量加大,回心血量相应减少,从而引发交感神经兴奋,使心率加快、心肌收缩力增强,心肌的耗氧量增加,进一步加剧甚至诱发心绞痛。
此外,作为常用药物,也应该对其不良反应熟稔。常见的有血管扩张性头痛、头晕、面部潮红、恶心、呕吐、腹痛、视力模糊、反射性心动过速、体位性低血压、呼吸加快,甚至出现晕厥等。
还要注意过量时的不良反应,这时还可出现精神错乱、抑郁、狂躁、紫绀、冠状动脉痉挛等,甚至是呼吸麻痹、窒息死亡。
另外,过敏虽少见,但严重者也可出现过敏性休克,慎之!
张教授还提供了防止或减轻头痛的小窍门:患者初次含服硝酸甘油时,最好取坐位或平卧位。如果服药后感到头昏、无力、出虚汗应立即平卧,不良反应可在几分钟后迅速消失。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者,应立即呼救。
三大纪律
“忌大量”:量大时,可加剧甚至诱发心绞痛,因此最多不能超过3片。
“忌长期”:硝酸甘油不论舌下含服还是静脉输注均只能作为急救应用,不宜长期服用。
长期服用可选用单硝酸异山梨醇酯,每日一次口服即可。但应注意长期口服硝酸盐类药物也可产生耐药性。当人体对硝酸盐类药物产生耐受性时,硝酸甘油扩张血管和解除痉挛的作用在急救中不能有效地发挥,冠状动脉持续性痉挛不缓解,会引发严重后果。
“忌突然停药”:长期服用硝酸盐类药物切忌骤然减量或停药,因可引起血流动力学的“反跳”现象,从而诱发心肌缺血,诱发或加重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甚至是猝死。
八项注意
注意一:用药方式要得当。舌下含服是急救时的首选,静脉给药的效果最好。
注意二:坐着服药最好。直立时用硝酸甘油可出现头晕、低血压,甚至晕厥;若躺着用药时,因回心脏血量增加导致加重心脏负担,从而影响药物疗效。
注意三:连续含服最多3次。出现急性心绞痛时,立即舌下含硝酸甘油1片,若不见效或疗效不明显,可隔5分钟后再含1次,最多可连续含服3次,若疗效仍然不明显,不可继续含服。如含服硝酸甘油3次,疼痛不缓解且伴大汗、面色苍白、四肢发冷等症状时,极可能是急性心肌梗死发作。
注意四:短效长效要分清。硝酸甘油在1天之内可多次应用。但1天内心绞痛发作数次,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长效或中长效硝酸酯类药品,以维持长期疗效,防止心绞痛复发。
注意五:用药剂量要正确。初次含服硝酸甘油时应从小剂量开始,一般为0.3 mg~0.6 mg。
注意六:药品存放应避光。硝酸甘油遇空气或光线会缓缓分解失效,应棕色药瓶避光保存。
注意七:药别装在贴身口袋里。心绞痛患者要随时携带硝酸甘油,但最好别把药装在贴身的衣服口袋内,由于受体温影响硝酸甘油较易分解;若密闭再不好时,更易失效。因此不要大量存放。
注意八:注意日期勿失效。硝酸甘油通常在生产日期 1~2 年后即失效。有的硝酸甘油因反复打开瓶盖,3~6 月就可能会失效。
失效的硝酸甘油,在舌下含服时,不会出现辣涩的感觉,也不会出现头胀、面红等表现。
禁用或慎用要留心
对于青光眼患者,尤其是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未经手术治疗者,应用硝酸甘油后会使眼压进一步升高,眼痛加剧,甚至出现更严重反应。如非用不可,则需密切监测眼压及症状。
低血压患者或平常血压偏低的患者应谨用硝酸甘油,因为其会使血压降得更低。尤其在体位突然变动时更易发生。
硝酸甘油也扩张脑血管,因此脑出血、颅内压增高患者应慎用硝酸甘油。
对于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患者,硝酸甘油会使该病患者左心室流出道梗阻进一步加重,甚至引起晕厥、猝死,应尽量避免应用。
正在应用西地那非(万艾可,伟哥)的患者,也要注意,由于西地那非能增加硝酸酯类药的降压作用,因此两种药物不能一起服用,以免引起严重低血压甚至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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