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2 22:57:03来源:中国循环杂志阅读:25次
心包疾病的临床表现及病因往往不尽相同,如何更好进行个体化治疗?为了更好指导临床实际,广东省人民医院陈鲁原教授对《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心包疾病诊断和管理指南》进行了解读。
心包疾病的诊断
心包疾病是全身疾病的一个表现,可视为心包综合征。新版指南更新了某些诊断方法与分类,例如急性和复发性心包炎。
急性心包炎表现出以下情况中两项时可确诊:胸痛(典型的锐痛,坐位前倾减轻,占85%~90%);心包摩擦音(不足1/3);新的广泛ST段抬高或PR段下移(不超过60%);心包积液(少量;不超过60%)。其他体征和症状可以根据病因或全身性疾病。
复发性心包炎被定义为首次心包炎后,经4~6 周无症状间隔,心包炎复发。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高危:高热(>38℃),亚急性病程无明确的急性发作、大量心包积液(如舒张期无回声区> 20 mm)、心包填塞,NSAID治疗无反应、心肌心包炎、免疫抑制、外伤或口服抗凝药治疗。
具体诊断检查建议见表1。
表1 心包疾病的诊断检查建议
有关心包炎治疗的若干建议
秋水仙碱,被推荐为一线治疗药物。其中急性和复发性心包炎管理建议见表2。
表2 急性和复发性心包炎管理的指南推荐
心包炎症检测的影像学技术,如心脏磁共振(CMR)可识别初始的可逆性心包炎,让患者试用抗炎药物治疗,可减少手术的需要。
难治复发性心包炎有了新的治疗选择,包括替代的免疫抑制疗法(如硫唑嘌呤),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白细胞介素-1拮抗剂。
妊娠方面建议
指南推荐女性复发性心包炎患者应在疾病稳定阶段计划妊娠,而且给出了女性患者妊娠期间(妊娠前后20 周)及产后哺乳期的具体用药建议。
指南建议,妊娠前20 周患者应首选阿司匹林,但在妊娠20 周后及哺乳期应避免使用此药。
而秋水仙碱则禁忌使用,即使是女性家族性地中海热患者使用秋水仙素时无不良反应,也不能在妊娠及哺乳期间使用秋水仙素。
来源:陈鲁原. 2015年《ESC 心包疾病诊断和管理指南》中心包炎诊断和管理的新推荐. 中国循环杂志, 2015, 30 (suppl2):48-49.
该专刊对国内外一年来24个指南或专家共识进行了解读,涵盖了临床常见病,如心肌梗死、高血压、高血脂、心律失常的管理,还包含改善生活方式、职场管理和心脏康复等内容,甚至刚刚公布的心肺复苏指南也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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